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江苏国资委积极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5-12-06

江苏国资委积极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为切实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推进江苏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工作。省国资委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明确要求各市国资部门对本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情况进行核实,对参股上市公司的情况进行调查。在 10 月底前就完成了国有控股宝胜电缆、南京港和国有参股中信证券、江苏三友、江苏琼花、湘火炬股改中国有股权管理工作。为支持企业股改,我们在工作中积极创新,如江苏三友第一大股东是外方(日本)占 25.5% 左右,采用送股方式后,外方比例将低于 25% ,按照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将不符合中外合资企业的条件,因此,在股改中提出大股东的对价由其他非流通股东支付,其中国有股有 400 万股。为推进江苏三友的股改工作,我们同意在外方给予国有股合理补偿的前提下,由国有股帮助支付对价,在股改中,国有股全部退出。

  为积极推进股改工作的开展,11 月 14 日后,省国资委根据国家和省政府要求与列为股改的重点的苏州高新、无锡华光锅炉、南京栖霞等 9 家市值较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属国资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的股改工作计划,在近期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争取在 12 月底前完成方案审核上报工作。 15 日又与省上市办、证监局对 全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分类,提出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工作的总体规划建议。

  11月17 、18 日,省国资委组织人员分别到省属国有控股的 4 家上市公司了解股权分置改革的工作、进展情况。交通控股集团有关人员表示宁沪高速将按省政府要求在 12 底前完成方案上报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