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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资委出台新规 规范管理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文章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05-11-24

江西国资委出台新规 规范管理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今后,所有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都应当制订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省国资委对其制订程序、内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和监督管理,并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规范管理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高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省国资委制订出台了《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企业应制订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重点为3至5年发展规划;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应包括企业的现状与发展环境、发展思路与指导原则、对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确立赶超型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的实施步骤、发展战略的重点、规划实施的风险分析和保障措施、重大投资项目规划牗计划牘等主要内容;省国资委对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草案进行审核,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

  据了解,今后省国资委对企业重大投资活动的监管,主要依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凡是规划内的、主业投资,符合企业发展方向的,由企业自主决定,省国资委实施备案管理;规划外的投融资项目须报省国资委审查论证后方可实施。省国资委主要审核四个方面内容: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方向;在本行业中的战略定位是否准确,主业是否突出,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是否坚持效益优先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此外,为加强对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省国资委要求企业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将实施情况报省国资委备案;规划编制、实施情况与企业业绩考核相结合,实施情况和结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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