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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资委召开省管企业法治工作座谈会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1-14

  1月8-9日,山东国资委在莱钢集团召开了省管企业法治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省管企业法制建设情况和做法,座谈“法治国企”建设和法务工作支持保障企业转调创改、稳健发展的思路措施。山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樊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10户山东省管企业分管领导或总法律顾问做了交流发言;特邀参加会议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法制办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介绍了山东省商事审判的新情况和新特点,以及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和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趋势和应对措施等。

  樊军指出,近年来,各省管企业按照山东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两个法制建设三年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法制建设基础逐步夯实,依法治企的氛围基本形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逐渐建立,法律审核、重大纠纷案件处理的质量效果明显提升;总法律顾问制度逐渐健全,法律顾问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综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樊军指出,与先进企业相比,与形势任务的要求相比,省管企业的法治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依规决策不到位、法律工作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仍时有发生等。

  樊军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必将对省管企业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企业要把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总抓手,充分认识“法治国企”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法治国企”的核心内涵和主要内容,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樊军要求,围绕“法治国企”建设,各省管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计划,落实方案;突出重点,深化提升;大胆探索,分类指导;广泛宣传,营造环境。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企业领导人员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的自觉性、主动性,全面提升企业依法治理、依法决策水平;二是着力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全覆盖;三是积极应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改革;四是不断完善科学高效实用的企业法律工作体系;五是整合提升企业的合规管理,深入培育企业合规文化,努力营造良好的合规氛围;六是加强知识产权的价值管理,健全创、管、用、保机制。

  各省管企业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务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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