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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布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意见

文章来源:陕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9-10

  9月5日,陕西省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至2014年底,陕西将完成省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子公司层面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到2017年,大多数陕西省属国有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比2014年提升10%以上。到2020年,国有企业基本建成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微观主体,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再提高10%以上。

  意见提出,以“六个一批”为抓手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培育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推进改制上市做强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发展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加快整合重组步伐搞活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员工持股转化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着眼准入引导新增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

  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培育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的基本方向,坚持增量优先、盘活存量、示范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在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过去以政府资金和国企投资为主导的投资领域,选择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于转型升级的示范项目,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公私合作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以项目合作为载体培育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加快整合重组步伐搞活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对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方式加快重组整合,允许民营企业以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等生产要素形成股权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力争到2020年,新增10家以上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大企业集团。通过国有股减持、转让等方式,引导省属国有企业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和不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中有序退出或只保留参股权。

  探索员工持股转化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不是全员持股、平均持股,也不是无偿持股。要有序推进企业关键岗位管理者、业务骨干、核心技术人员等,以货币、股权、知识产权等参与本企业改制;对国有资本准备退出的企业,创新型、研发类、基金类等人力资本要素占比较高的企业,科研院所转制企业,允许员工持股,鼓励技术入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条件、持股比例以及员工股权流转和退出的具体办法,完善约束机制,依法加强监管,严格规范运作,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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