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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资委党委开展专项督查推动“两个责任”在省属企业全面落实

文章来源:广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12-22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为检查广东各省属企业“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情况,广东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组成9个检查组分赴21家省属企业开展督查。

  自9月5日组织召开广东省属企业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意见》暨案件通报座谈会以来,各省属企业党委认真领会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两个责任意见》在本企业落地,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据统计,截至11月25日,广东国资国企系统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0件,相当于过去10年立案数的总和,立案查处78人,比前十年的总和还多22人。其中,广东国资委纪委立案25件,企业纪委立案25件。立案查处的案件中,移送司法机关7人,已结案22件。

  这次广东国资委党委针对《两个责任意见》组织的督查,既是对各企业落实效果的检查验收,也是一次具体指导和督办。综合各检查组反馈的情况来看,各省属企业普遍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两个责任意见》的相关要求,加快“三转”步伐,扎实推进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重点针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纪委书记职责分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合、调整、优化,以利于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对腐败犯罪的震慑力。

  检查中发现,仍存在一些企业工作开展不主动,观念转变不彻底的现象,导致《两个责任意见》的一些硬性要求难以在本企业落地。对此,广东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吕业升在检查《两个责任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时,特别强调了“六点要求”:一是必须对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出现的严峻形势有清醒认识;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必须有好的作风;三是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主体必须有侧重;四是对干部队伍必须有关爱之心;五是必须结合企业管理权力运行和敏感环节抓制度落实的针对性;六是必须有正确的企业发展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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