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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娄底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9-19

  在湖南省召开全市深化国企改革工作座谈会后,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精神,在娄底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娄底国资委的积极推动下,娄底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出台,提出了娄底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实现途径。

  《意见》分别从总体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的资源配置、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这是娄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娄底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帷幕正式拉开。

  娄底市上一轮国企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走在湖南省的前列,受到省里的肯定和表扬。但还存在国有企业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效益不理想、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健全等诸多困难和问题。为此,娄底市紧扣中央和湖南省委7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精神,立足娄底国企改革的特征和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分类改革,围绕解决娄底国企改革的主要体制机制瓶颈制约,在国资国企改革等方面寻求突破口和着力点,确保不跑偏、不漏项,具有针对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凝聚娄底市上下深化国企改革的共识,开创娄底深化国企改革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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