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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国资委开展县级国资监管运营情况调研工作

文章来源:石家庄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12-02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县级国有资产监管情况,指导县(市)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贯彻落实,石家庄国资委于11月份对县级国有资产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石家庄市县级国有资产主要划分为行政事业型、资源性和经营性三种类型,经营性资产为管理的“主体”。经统计,截止10月底,县(市)区属正常经营性国有企业86户,资产总额41.1亿元,负债总额22.8亿元,所有者权益17.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3.9亿元,实现利税0.7亿元,实现利润-1390万元。同时,调研中发现存在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不高、国企经营者重大决策、业绩考核、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方面缺乏统一的国资监管制度等问题。为此,石家庄国资委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县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明确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接受上级财政局、国资委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是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省、市国资监管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是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建立和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体系,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五是加强上下级国资监管对接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国资委的支持,形成“大国资、一盘棋”的监管体系,上通下联,搞活县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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