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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国资委召开出资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襄阳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3-31

  3月27日,湖北襄阳国资委召开出资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湖北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襄阳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襄阳市深化“三抓一促”活动和“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暨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襄阳市纪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出资企业党建、反腐倡廉建设和改革发展工作。襄阳国资委全体机关干部、出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1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了襄阳审计局屈文光就加强财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进行辅导培训,邀请了襄阳纪委预防腐败室主任王双义就企业预防职务犯罪举办专题讲座。会上,襄阳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周海涛代表国资委党委与出资企业代表签订了201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作了重要讲话。襄阳纪委派驻襄阳国资委纪检组组长、襄阳国资委党委委员石光强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襄阳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施海潮作了党建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新的形势对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新的要求。一是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从严治党新态势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了更严的要求。三是国企改革新举措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了更实的要求。

  各企业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国企党建面临的新形势,增强做好国企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必须更新观念,明确责任,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国企党建在探索中前进,在加强中改进,在创新中发展。一要更新观念抓党建,牢固树立“时效党建”理念、“绩效党建”理念、“长效党建”理念。二要明确责任抓党建,要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压力传导机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三要创新方式抓党建,由“游离型”向“融入型”转变,由“经验型”向“创新型”转变,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各企业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国企党建工作是本职、抓不好国企党建工作是失职、不抓国企党建工作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将抓好国企党建工作作为自己的分内之责、当然之责、首要之责。

  会议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与地方和机关党组织承担着同样的责任,即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其它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必须深化“两个认识”,自觉规范“三种行为”,接受“四项监督”。深化“两个认识”:深化对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性质的认识,深化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身份的认识。规范“三种行为”:规范集体决策行为,规范经营管理行为,规范业务支出行为。接受“四项监督”: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自觉接受职工民主监督。

  会议强调,国企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企业改革发展上。推动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是我们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大家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任务,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上下更大功夫。一是在深化改革上下更大功夫。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要有新突破,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要有新进展,规范董事会建设要有新举措。二是在提质增效上下更大功夫。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大创新发展力度,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三是在加强管理上下更大功夫。要大力实施降本增效,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加强风险控制管理。四是在招商引资上下更大功夫。要抓好项目储备包装,抓好对外洽谈对接,抓好项目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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