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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资委召开2015年省属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4-24

  近日,江苏国资委组织召开省属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做好全年省属企业法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江苏国资委纪委书记沈建生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江苏省国信集团、徐矿集团、华泰证券公司、江苏省农联社等8户省属企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沈建生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落实到国有企业,就是要推动依法治企、建设法治国企。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法治国企的核心内涵,把江苏省属企业打造成为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的法治社会模范成员,把法治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使法治成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基本保障和有力支撑。

  沈建生强调,江苏省属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从五个方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一是大力推动企业法治思想建设。省属企业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依法治企思想和法治思维,切实把建设法治国企当作大事来抓。二是大力推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要加快实现法律风险防范全覆盖,特别是加强对企业改革改制和生产经营活动中重大法律风险的防控,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大力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要加快实现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化、专业化,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的权责,建设数量充足、能够与国内外同行同台过招的优秀法律顾问队伍。四是大力推动企业法律工作体系建设。既要同步推进法律顾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作用发挥,又要抓紧制定本企业法律工作规范和指引,实现企业法律管理和经营管理有效融合。五是大力推动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建设。坚持把依法合规作为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前提、检验生产经营成果的标准。在处理合规管理和经营业务的关系上,要始终坚持合规要求高于经济利益,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沈建生还对2015年企业法制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

  江苏省属企业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务部门负责人、江苏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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