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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国资办四项措施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7-02

  2015年以来,山东威海国资办大力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对原有国资监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对仍然适用的19个文件予以保留、确定修改文件6个,废止文件14个,确保了国资监管政策较好的顺应新常态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根据中央、省的顶层设计,紧密结合实际,出台了《威海市监事会工作管理办法》、《威海市市管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办法》、《威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指引》等文件,初步拟定了《关于规范市属国有独资及控股公司董事会管理的意见》、《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为深入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提供了依据。

  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属企业分类考核指标评价体系。根据新常态新要求,对企业实行了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其中对竞争性企业加大利润和成本费用指标的考核权重,着重提高经济效益;对公益性企业不但考核利润和费用指标,更侧重对社会满意度的考核权重,以及政府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功能性企业着重考核完成政府重点工程情况,对利润和费用指标也加以约束。

  三是研究草拟了出资人权力清单。拟将属于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全部下放给集团公司董事会,国资监管重心转移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上。

  四是加强企业战略和全面预算管理。确立并公布了威海市管国有企业的主营业务,明确了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印发了市属国有企业发展规划编制纲要,组织市管国有企业科学、规范的制订三年发展规划。扎实推进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实现了预算管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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