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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国资委“廉政约谈”敲警钟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7-2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抓好市属国有企业第一轮巡查整改工作,近日,湖北宜昌国资委对出资监管的14名企业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及部分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

  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廉政为国企发展保驾护航,在约谈过程中,宜昌国资委严肃指出了第一轮巡查中各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被约谈人员分别就存在问题的根源、思想认识进行了深刻剖析,对整改措施及整改进展作了详细汇报。承认巡查之前由于认识不足、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存在薄弱环节,非常感谢纪委通过巡查及时敲响警钟。经过警示教育,已经充分认识到更高更严的纪律要求与企业发展并不相悖,相反,只有加强廉政建设,才能真正保证企业更加稳健的持续发展。

  切实履责、认真整改,稳步推进企业健康发展。宜昌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习斌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履责。企业党委要切实好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站在从严治党、依规管党的高度,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委主体责任要层层传达,层层分解,落实到位。纪检监督责任要重于执行,在执纪过程中,重点审查党员干部在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政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对潜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才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发挥教育挽救的作用,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对那些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要及早查处,不能养痈为患,本着“治腐不嫌事小,惩贪不怕官小”的原则,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达到以案释纪、形成震慑目的;二是要认真整改。对已存在的问题确保不会再犯,同时,要举一反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三是要做到廉政发展两不误。正确对待存在问题,在认真做好整改的同时,继续努力做好企业发展工作,做到廉政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此外,就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也进行了提醒式谈话,要求各企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在“三重一大”决策中“一把手”要末位表态、不提前作倾向性发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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