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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国资委监管企业普法工作做到“四个到位”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8-19

  今年以来,山东济南国资委监管企业普法工作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一、规划落实到位。按照突出重点、规划先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制定济南国资委系统“六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将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分解落实到机关各处室和监管企业。

  二、组织机构到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济南国资委机关和监管企业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监管企业也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制度建设到位。坚持并完善了四项制度:一是党委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学法计划,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帅作用;二是机关法制专题讲座制度。不定期聘请有关专家,专题讲授《国资法》、《公司法》、《劳动法》等与国资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企业高管法律论坛制度。依托法律中介机构、法学会、仲裁委等单位,组织监管企业高管参与多领域法律论坛,重点研讨现代企业管理前沿法律问题,积极引导企业高管开拓视野,不断树立起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四是法务人员脱产培训制度。坚持组织两年一次的企业法律风险控机制建设培训班,对企业法务人员有针对性开展培训,不断增强法务人员具体业务能力,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维权,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四、经费落实到位。济南国资委机关及企业每年都拿出一定数额的经费作为普法活动支出,其中,机关每年都拿出部分经费征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和编辑法律法规手册,骨干企业则把普法经费列入财务预算,确保普法宣传资料征订等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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