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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国资委纪委出台国资委纪委约谈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9-11

  近日,江苏南京国资委纪委出台了《国资委纪委约谈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国资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创新性的开展工作,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发展。

  《办法》规定了约谈对象为各集团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南京国资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及其他需要约谈的人员;约谈方式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视情况和需要,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约谈内容分为日常约谈和提醒约谈。日常约谈主要包括约谈对象所在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重大部署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等有关规定情况;重大案件查办情况;个人履行职责、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等。《办法》明确:当发现所在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所在单位管理混乱、在作风建设上存在较为严重问题的;检查中发现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个人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约谈对象在遵守廉洁自律、纪律作风规定等方面有反映且需提醒警示;查办案件不力的;多次不按时完成国资委纪委布置的工作的,应当立刻开展提醒约谈。

  《办法》同时强调了约谈结果的运用:根据约谈事项,约谈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约谈人的要求书面报告落实或整改情况,约谈事项涉及到领导干部本人廉洁自律情况的,领导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有关情况记入干部本人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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