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陕西省国资委完成监管企业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文章来源:陕西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3-29

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精神,为切实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夯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3月14日至21日,陕西省委组织部与陕西省国资委联合组成六个考核组,对30户监管企业2015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

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根据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和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规定,按照新修订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结合近年来考核工作的实践,对考核工作进行了优化和完善。一是听取法定代表人就企业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科技创新、对标考核以及党建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及成效进行述职。二是对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企业绩效管理等进行网上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突出了职工代表对企业领导班子的“直接评价”、班子成员之间的“互相评价”、参会代表对各项工作的“全面评价”。三是核查资料,主要是检查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情况以及成效等。四是个别谈话,随机选择部分参会代表进行谈话,听取对企业领导班子2015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整体评价,并对2016年度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待中介机构业绩审计报告出具后,陕西省国资委依据企业经营业绩和现场考核结果,最终综合确定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企业负责人任免依据,并与其绩效薪酬挂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