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江苏省南通市国资委“四大举措”防范出资企业经营风险

文章来源:江苏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4-26

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国资委把防范国有企业经营风险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从四个方面扎实抓好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制定制度文件,指导出资企业开展风险防范工作。先后制定了《市国资委关于出资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市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15份,指导出资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审出资企业“三重一大”报告事项。每周召开1至2次专题业务会议,审核企业报告事项;每月分析企业财务报表,关注企业运营情况;每季度召开企业经营分析会,帮助企业分析经营风险。2016年一季度共审议企业报告事项32个,其中否决事项4个,完善资料重审事项8个。三是加强监事会工作。组建3个国有出资企业监事会,对企业日常经营、财务状况、董事高管人员履职行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近四个季度相继开展了企业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报告材料,向个别问题较为突出的企业发放了提示函和纠正函。四是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每年年初排定国资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具体任务,全年定期召开纪检工作例会,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专项督查,向个别问题较为突出的企业下发整改意见书,积极推进国资系统“三清示范区”和惩防体系建设建设。

通过努力,出资企业近几年年均实现利润10亿元左右,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保持在105%以上,企业经营总体保持平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