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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资委九措施深化省市文明交通共建活动

文章来源:福建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5-03

为积极响应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办“加强省市文明交通共建”的号召,近日,福建国资委召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加强省市文明交通共建文件精神,及时将思想行动统一到省直机关文明办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深化落实省市文明交通共建活动,提出了九项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省直机关“交通文明我先行”倡议书》,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二是通过机关墙体文化宣传栏、OA内网等广泛宣传倡导文明交通活动;三是以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为主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崇尚文明交通,遵守交通法规,形成一种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氛围;四是自觉践行,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我先行”的理念,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五是加强公车管理,明确责任清单和责任人,积极支持治理城区交通拥堵工作;六是将文明交通共建活动纳入“四优文明处室”内容进行考评,并加强对交通违纪违法行为责任督查,落实追责问责;七是充分发挥机关党员模范引领作用,走前头、做表率,宣传带动身边人遵守交通法规,促进文明先行;八是加强与共建社区联系,积极参文明交通建设,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推动城市交通共治共管、共建共享;九是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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