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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资委加强防控省属企业贸易业务风险

文章来源:江苏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5-27

为全面掌握和有效防控省属企业贸易业务风险,2015年12月底,江苏省国资委启动省属企业贸易业务风险排查工作。通过排查,进一步清理了企业内控制度状况,排查出了一批重大风险事项,为掌握风险敞口、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及时避免和化解国有资产损失风险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风险排查选择江苏国信、苏豪、中江、海企、农垦、徐矿、沿海、汇鸿、东恒、盐业、粮食、惠隆等12家集团公司,重点排查代理合作业务、应收款项及逾期情况、担保和资金拆借情况、融资与衍生业务情况。排查以企业自查与监事会、考核评价处协同相结合,监事会工作处全程进行协调总抓,较为全面地实现了风险排查既定的工作要求。

本次排查工作有97家省属企业及其重要子公司,检查发现风险事项主要聚集在违规决策、违规开展衍生品业务、违规以贸易形式出借资金、违规支付预付款、应收账款长期难以收回、合同管理不严、客户资信管理缺失、货权管控不力等方面,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

江苏省国资委就风险事项的防控和化解,从制度完善、整改举措落地、原因剖析、责任追究以及强化监管等方面,对省属企业逐户印发整改意见,明确要求。一要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意识,切实履行管控风险的主体责任。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努力减少和挽回资产损失。对问题原因进行客观分析,对属违规决策造成损失要进行责任追究。二要严格控制代理合作业务,有效防范无贸易背景的拆借资金风险,切实转变单纯追求规模、忽视风险与效益的经营理念。三要规范客户信用管理,提高客户风险管控能力。建立客户黑名单通报机制,防止集团内多个经营主体与同一“问题客户”开展业务。四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高风险业务的管控。对预付、赊销等业务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对衍生品业务进行全面清理,开展非套期保值的衍生品业务必须经过集团董事会审议。五要强化存货管理,增强各项管理措施的协同运作。严格掌控大宗商品经营或代理进口业务的资金收付和货权交接等各环节风险控制。六要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注重发挥监事会及审计监督和司法保障措施作用,实现风险防控与处置的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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