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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资委召开2016年省属企业法治工作座谈会

文章来源:江苏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6-06

5月31日,江苏省国资委组织召开省属企业法治工作座谈会,总结2015年以来省属企业法治工作总体情况,结合省属企业法治工作专项检查,研究部署2016年省属企业法治重点工作。江苏省国资委纪委书记沈建生出席座谈会并讲话。12户省属企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沈建生指出,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持续推进《关于加强省属企业法制工作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苏国资〔2014〕57号)的贯彻落实,江苏省国资委多次召开省属企业法治工作座谈会,开展省属企业法治工作专项检查,不断推动省属企业法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属企业依法治理理念得到有效提升,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初步建立,企业法务工作组织体系逐步形成,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明显加强。但少数企业仍然存在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不到位和企业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沈建生强调,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做好法治工作专项检查整改落实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在年底前将整改方案落实到位。二是切实抓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对外要加强依法合规经营,对内要加强依法规范管理,着力完善以下内容:完善企业法治工作机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总法律顾问牵头,各部门协调运转,法务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办法,确保企业各层级有效落实;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落实机制,加强公章管理、合同审核、招投标等制度的执行落实;强化重点领域的法律管控,做好产权交易、投融资、担保等重要环节的法律监督;积极构建法律管理平台,建立法律、合规、内控、风险控制一体化管理平台;完善法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沟通协调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考核评价问责机制,科学建立考核评价指标,加大对子企业法治工作指导。三是切实推动法律审核规范化。加快建立合同分级授权审核管理制度,集团总部要对大额合同进行法律审核把关,提升三项法律审核的质量和效率,开展法律审核后评估工作。将三项法律审核向二三级企业延伸、实现全覆盖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四是切实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选配专职总法律顾问,把具备法律专业资格的同志选拔到总法律顾问的位置上,规范设置法务机构,规模较大的企业要争取独立设置,规模较小企业可以与审计部门或办公室合署设置,法务专职人员要配足配强,特别重视从法院等系统引进高素质法务人才工作。五是切实做好省属企业法治工作会议的筹备召开工作。

江苏省各省属企业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务部门负责人、江苏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7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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