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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秭归县创新国资监管新格局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11-03

近一时期,湖北秭归县委、县政府把强化国资监管,科学营运国有资本作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将县国资局由原来挂牌管理,改为相对独立且与县财政局合署办公的体制,核定领导职数3名,使其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以前所未有的整合力度,对行政事业性资产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营运,科学构筑了国资监管和营运新格局。

面对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县域经济增长乏力的情况下,秭归县以国有资产集中管理改革为突破口,狠抓“四大平台”建设,不断整合优势资源,完善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了强化国资监管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新路子。

一、围绕“园区”发展 调整资本布局

秭归县现有17家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过亿元的只有2家,过10亿元的仅有1家,国资布局分散,产业集中度不高,大企业大集团数量偏少,国有资本分布比例失调,一直是困扰国企发展的一个难点。为解决这一问题,县委、县政府以打造“四大平台”为抓手,先后注册成立“县投资公司、紫昕国投公司、文旅投公司、屈乡交投公司”,“四大平台”公司注册资本达10亿元。通过构筑主业突出,分工明确的国有资本营运平台,为重大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今年以来,县国资局在搭建投融资平台的同时,结合全县国有资本布局,合理划分四大投融资平台的职责职能、开发范围和功能定位,并结合四大平台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对全县可集中划转的资产及可供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根据城市整体规划及未来发展需要,整体定位可利用资产开发的方向,并对其重新规划,按照“行业相近、职能相关,关联相似”的原则,对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及部分改制国有企业进行改革重组,结合企业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发展需要,分门别类的进行划转,截至目前已划转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面门资产28547平方米,土地53875平方米,划转各类企业资产达5.08亿元,有效做大做强平台公司的实力。

二、创新融资模式 助推国企发展

为突破企业融资瓶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带领企业“跑部进京”围绕“三峡物流园”、“金缸城新区”及各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争取贷款超历史。今年以来共争取信贷资金14.71元,为历史争取贷款之最,县投资公司以三峡翻坝物流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争取的贷款到位1亿元;为加快县城滨湖路城市道路改造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设,紫昕国投公司作为项目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向国开行、农发行、农行、工行、中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13.71亿元,有效解决项目资金缺口,加速项目的实施进度。

二是融资渠道多样化。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宜昌三峡翻坝物流产业园“省级战略、市县实施”的有关意见,县投资公司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宜昌城投控股集团共同注资成立“湖北三峡翻坝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共同开发三峡翻坝物流产业园,通过强强合作,加快了三峡翻坝物流产业园建设步伐;为加快香溪长江大桥PPP项目建设,与国开发展基金公司合作,采取增资回购模式争取资金1.5亿元,有效解决资金筹措缺口;围绕滨湖路改造和库岸治理项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紫昕国投公司按PPP模式,先后同中交四局、中建三局、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公司、河北建设集团、核工业华东集团、湖北益通建设有限公司、宜昌恒生投资公司开展项目合作洽谈。

三是企业发债新突破。为加快金缸城新区建设,加大融资力度,县投资公司与长江证券达成协议,拟以“秭归库区休闲疗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发行专项债券,发债规模达8亿元,债券期限10年期。本次发债的8亿元,50%用于养老产业项目建设,50%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既推动项目的发展,又有效的缓解企业发展困难。

三、深化国企改革 创新管理方式

一是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以“政府所有、产权集中、统一经营、安全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重点,以整合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融资能力、理顺职责关系、实施企业化经营为突破口,按照“先整体资产、先特许经营权、先经营性资产”资产划转思路,今年4月以来,秭归县在全县范围开展国有资产集中管理改革工作,通过组建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统一经营经营性资产,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从而,加快了秭归县行政事业单位与其所属企业脱钩工作,依法理顺了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将分散的资产集中、把僵死的资产做活,做足经营文章,发挥国有资产最大效益。

二是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为理顺县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县委、县政府顺势而为,将县国资局由原来挂牌管理,改为与县财政局合署办公体制,核定领导职数3名,使其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

与此同时,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管、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的监管方式,全面完成新建平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选派及公司章程的制定。通过“一企一策”,制定公司章程、规范董事会运作、严格选派和管理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将国有出资人意志有效体现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

为规范董事会、监事会运行,强化职能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根据《公司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按照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相结合的办法,突破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瓶颈,由县委组织部从各单位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中考察、提名、推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由县国资监管部门根据提名进行委派,将国有企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纳入县委干部管理范畴。

为规范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任薪酬管理,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各企业的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由县人社部门牵头,县国资等部门配合起草了秭归县《关于深化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的实施方案》及相应的配套改革制度。

三是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下发后,秭归县一方面,结合实际起草了《秭归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秭归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秭归县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暂行规定》、《县国资局出资监管企业房屋土地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秭归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规章,涉及企业规划投资、改制重组、产权管理、绩效考核等各方面,构筑了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监管体制。

另一方面,积极推行外派董事、监事。完成紫昕国投、屈乡交投、子归文旅投等平台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工作,真正做到将国有出资人意志有效体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同时在董事会、监事会委派上,注重职工董事、监事的占比,规范职工董事、监事的产生程序,发挥职工董事、监事在参与公司决策和治理中的作用。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近年来,通过科学营运国有资本,累计实现融资38亿元,一批大项目得到稳步推进,同时实现国有资本收益1.58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达到1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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