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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国资委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文章来源:贵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11-07

今年以来,贵州国资委围绕以管资本为主,突出重点领域监管,织密织牢国资监管“网”,优化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效率,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强化产权管理。依法依规抓好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确保评估结果合法、公允,积极为企业改革改制、股权投资等经济行为提供规范可靠的作价参考依据。今年上半年,贵州国资委备案企业上报的评估项目报告6个,评估前资产账面值为244.5亿元,净资产账面值为37.7亿元,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90.9亿元,增值率141.4%。加强产权交易监管,督导产权交易机构完善企业国有产权、资产交易的流程和机制,以健全的市场机制保障国有产权公开、透明处置。今年上半年,全省(区、市)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共完成各类产权交易13宗,交易金额(含债)7.1亿元。其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3宗,占全部产权交易宗数的2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金额(含债)6.9亿元,占全部交易金额的97%;完成国有企业资产转让交易4宗,交易金额0.2万元。指导物资集团、贵盐集团、机场集团、黔晟国资等企业下属子公司完善引战改革方案、改制决策程序、资产评估备案和增资扩股手续,确保各项改革改制工作稳妥实施,有效维护国有产权权益。

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先后制定出台《贵州省国资委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风险防范指导意见》、《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法律认定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促进企业依法合规决策、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坚持放管结合,正在重新梳理省国资委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抓好执行,进一步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加强企业重大风险防范,指导24户省属监管企业深入开展重大风险管理自查评估,有关企业围绕战略规划、重大决策、大额投资、重大项目、现金流等方面风险源,分析产生原因,提出应对措施,把精细化的管理观念和方法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各领域、各环节、各流程。

三是强化财务监督。开展总会计师委派试点,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方向、步骤和程序,推动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职责作用。今年年初,组织监管企业召开述职报告会,13户企业总会计师向贵州国资委进行述职。强化企业财务动态监测,每月收集、审核、汇总18户独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力企业的月度财务快报数据,形成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供省政府、省国资委领导参阅。做好财务决算工作,将财务决算管理与企业经营成果确认、业绩考核、国有资本收益等工作相结合,对决算中反映的非经常性损益、保值增值客观因素等影响考核结果的相关指标,逐笔逐项核实认定和计算扣除,为合理确认企业经营成果及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奠定基础。目前,已聘请中介机构对18户监管企业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集中会审,并根据会审结果下达审核意见。做好财务预算工作,严格审核预算编制,指导监管企业合理编制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是强化监事监督。强化全流程监督,围绕财务监督、决策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监督、企业负责人行为监督等重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提示风险、提出建议。今年以来,贵州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共提交《主席专报》、《监督要情》、《工作动态》等当期监督信息60余期。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对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揭示的问题和风险,贵州国资委及时转发给企业并督整改落实。近期,贵州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带队,完成监事会揭示监管企业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截至目前,贵州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已向省国资委18户独资、控股及具有实际控制力监管企业以及省云上大数据公司、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派出监事会20个,对省国资委参股的中国振华、首钢贵钢、金元集团派出监事会主席,对建工集团派出1名正处级专职监事。

五是推动信息公开。印发实施贵州国资委、贵州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信息公开的方式、范围、责任等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以国资委门户网站为载体,及时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营运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重要人事变动、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等,定期对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排名公示,使社会公众及时、准确掌握国资监管信息。指导监管企业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在机场集团、西南能矿2户企业开展信息公开试点,目前,已批复西南能矿信息公开试点方案,对机场集团试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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