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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企国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文章来源:宁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11-10

2016年11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隆重召开自治区新组建5家国有投资运营集团公司成立大会,自治区主席咸辉为新组建的5家国有投资运营集团公司揭牌并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对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此次5家集团公司成立大会,也是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的动员会,标志着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改革力度之大、进度之快,在全国名列前茅。

自2015年12月以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宁夏国资委研究制订并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实施方案》,按照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部署,结合企业产业特点和功能定位,对主营业务和所处行业功能相近的企业进行科学归类合并,将宁夏国资委监管的32户企业改组组建为宁夏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宁夏农业投资集团公司、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公司、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宁夏农垦集团公司6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和1家产业发展集团公司。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自治区投融资平台功能、打造行业龙头企业、推进转型升级、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对于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产业布局,增强企业整体实力,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目标奠定了基础,对推动全区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带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通过这一轮改革,宁夏回族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形成了“两级授权、三层架构”的监管体系,国有企业形成了“7+6”发展格局,“7”就是:2016年11月7日成立的5家投资运营集团,加上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和宁夏农垦集团;“6”就是:宁夏电力投资集团、西部创业实业股份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加上自治区参股的神华宁煤、中色东方、国电投青铜峡铝业和中铝宁夏能源集团。这13户集团公司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管理的企业,也是自治区骨干国有企业,由宁夏国资委统一监管,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重组改革完成后,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面,要以持之以恒的决心推进改革,以只争朝夕的劲头加快发展。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和宁夏农垦集团公司以国有资本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产业集聚、转型升级、股权运作、价值管理和资本流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重点,对其出资企业按照出资额履行股东权利和职责。重点是搞活国有企业机制,目标是提升企业内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主要包括引进社会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依法选聘经理人制度、扩大外部董事比例、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推进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等,最终真正确立企业在市场上的主体地位,确立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地位。

在国资监管方面,宁夏国资委专司国有资本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实现以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以产权为基础,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通过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明确授权内容、范围和方式,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和宁夏农垦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重点对重组改革后的国有企业,按照不同类型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以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

在国企党建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将企业党组织内嵌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治区的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加大执纪监督问责,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不法行为,树立国有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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