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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资委提出从六个方面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发展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2-21

在近期召开的湖北省出资企业、市州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湖北国资委提出从六个方面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确保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5%、争取达到8%。

一、坚持稳中求进,全力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工作方案,确保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切实做到目标到岗、任务到人。加大利润和增加值考核评价权重,鼓励企业以创造价值为导向,引导企业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主动作为,抢抓市场,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增加市场份额。严控成本,压缩费用,创新成本费用管控方式和机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严控风险,稳健经营,严格投资管理,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贸易,加强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的底线。

二、强力攻坚克难,加快各项改革政策落实落地。一是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二是深入推进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支持中央企业、省出资企业、市县国有企业之间交叉持股。推进企业集团层面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国有资本参与非国资控股项目,发展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选择一批适合开展员工持股的企业推进员工持股试点。三是继续推进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积极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增强国有资本流动性,优化国有资本结构,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率。四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完善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依法厘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边界,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保障公司各治理主体依法履职,加快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五是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探索开展将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权限下放给企业试点,推进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六是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湖北省《加快解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突出精干主业,打赢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攻坚战。一是突出主攻方向,做强做优主业。稳步推进企业集团层面兼并重组,整合产业链条,减少重复建设,避免同质化竞争,提高企业素质和产业集中度,努力打造一批产融结合的大型产业投资集团。二是压缩管理层级,推进扁平化管理。省出资企业要争取2年内将管理层级减到3-4级以内,法人单位也要减少20%以上。三是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努力止住“出血点”。四是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规范企业运行程序。五是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持续提升创新能力。搭建和完善企业内部“双创”平台,完善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激发创新人才活力。六是围绕重大战略实施,优化资本投向。发挥工程设计、工程承包等领域的优势,共同组团出海,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抓住湖北自贸区建设重大机遇,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发挥湖北区位优势,积极谋划一批水陆空铁重大项目。

四、深化央企合作,促进经济融合发展。集中组织拜访央企总部活动,大力推介一批合作项目。开展邀商考察活动,邀请中央企业总部及子公司来湖北考察投资、洽谈合作。加强对中央企业的服务跟踪,做好央企项目的跟踪督导和服务协调,努力解决央企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签约项目落地进程。积极谋划一批央企合作项目,适时举办个性化的央企对接活动。

五、推动职能转变,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一是制定职能转变方案。调整优化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制订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解决好监管错位、越位、缺位的问题。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强化外派监事会监督,整合出资人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等手段,建立企业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组织开展违规投资经营损失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三是不断转变监管方式。建立国有股东代表制度,建立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四是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政策协调沟通,积极反映企业困难和政策诉求,想方设法帮助企业纾难解困。

六、全面从严加强党的建设,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全面从严,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三是创新党建工作机制,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建设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按照全面覆盖、有效覆盖的要求,层层建立健全基层组织,消除组织空白点。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保障,进一步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机制,配齐工作力量。强化对国有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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