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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灵宝国资局推行廉政监督员制度

文章来源:河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11-28

  2013年以来,三门峡灵宝国资局在该市市属国有企业强力推行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选聘专人,充实力量。围绕服务企业发展这一主线,该市选聘组建廉政监督员队伍,充实加强二级机构监察室建设,延伸行政督察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着力解决市属国有企业工作面广线长、生产环节繁杂、潜在廉政风险多、企业纪委人员力量薄弱、监督检查“鞭长莫及”等问题。

  二是明确职责,强化管理。监督员的人事、工资统一纳入企业纪委管理,派驻各生产单元一线,采取现场监督、查阅资料、组织评议、明查暗访、谈话提醒等方式,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人、财、物的重点部门、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存在违纪违规苗头的干部职工及时教育提醒,有效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三是完善制度,严格考核。督促各市属企业研究制定《监察工作管理办法》、《廉政监督员工作考核细则》等配套工作机制。明确规定廉政监督员在企业纪委监察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由监察室调查核实后,责令有关部门及时纠正;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立项督查,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行为和有关线索,监察室要认真受理,及时上报企业纪委,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监督员任期一年,原则上一年轮岗一次;采取旬汇报、月例会、季测评、半年考评、年终考核的办法,严格管理,确保防控职能发挥到位。凡连续三年考核不称职的,调离廉政监督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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