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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港集团运用自贸区金融制度创新实施境外融资

文章来源:上海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4-16

  上港集团是我国目前最大的港口股份制集团,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已连续4年保持世界第一。上港集团也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内的经营实体企业,集团母公司和主要生产单位、投资公司均在自贸区内注册和经营,注册资本共计432.3亿元。2013年,上港集团在自贸区内实现营业收入212.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9.8亿元,上缴税费36.7亿元。

  上港集团将自贸区建设与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对接落实自贸区制度创新作为一项重点突破的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主动作为,通过自贸区跨境人民币相关政策,将融资市场由原先的境内人民币市场扩展到境外,充分利用上海、新加坡、香港三地市场资源,有效控制了融资成本,同时,也有利于上港集团放眼全球金融市场、提升海外知名度、推动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

  在自贸区成立之前,由于无外债额度,集团的融资方式主要采用境内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等直接融资方式。2013年,集团有息负债余额为187.4亿元,直接融资(短融、中票、公司债)占85%,间接融资占15%(其中:短融30亿元,中票47.6亿元,公司债80亿元,银行借款14.9亿元,委托贷款14.9亿元),年综合融资成本4.71%,其中当年新增债务成本4.25%。目前,由于境内资金面不宽裕,融资成本较高,给集团的经营带来了较大压力;同时,集团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正致力于加快推进国际化战略,对于境外融资又提出了新的需求。

  2014年,上港集团以自贸区金融制度创新为依托,在央行政策的支持下,成功开展了第一笔跨境人民币借款业务,取得了境外融资的历史性突破。3月21日,集团在与多家境内外银行进行洽谈后,最终取得了5家银行67亿元境外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综合资金成本不超过5%(其中,中国银行46亿元,上海银行5亿元,汇丰银行5亿元,工商银行6亿元,交通银行5亿元)。其中,首笔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的16亿元已到位,并已完成人民银行和外管局的报备手续。通过跨境人民币借款,上港集团不仅有效拓宽了融资渠道,控制了融资成本,将有利于集团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同时,有助于提高集团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影响力,为推进国际化战略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随着自贸区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上港集团将在优化境内融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积极研究境外公司债发行等事宜,充分发挥香港海外融资平台作用;同时,建议包括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借款在内的自贸区金融制度能够更加创新,融资品种能够更加多元化,进一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推进国际化战略提供更多支持;此外,建议统筹考虑自贸区的金融制度创新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关主体企业发挥自身资源和业务优势,将金融元素与传统业态有机结合,大力发展融资租赁、跨境人民币支付等创新业务,从而加快推动创新业务在自贸区的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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