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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集团成功为“红帆”商标维权

文章来源:厦门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2-24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函认定,厦门象屿集团针对华辰广告商标提出的异议申请理由成立,华辰广告第9635253号“图形”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该异议事件也是厦门象屿集团“红帆”商标在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后首例商标侵权成功维权案例。此次商标维权行动进一步保护了象屿集团商标及品牌的合法权益,也表明了象屿集团在维护商标及品牌方面的决心。

  2012年6月,通过商标监测,厦门象屿集团发现漳州华辰广告有限公司第9635253号“图形”商标外形高度近似于象屿集团“红帆”商标,在沟通、递送警告函均无果后,象屿集团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对华辰广告商标的异议申请。经过一年多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华辰广告商标与象屿集团红帆商标造型结构、设计风格、视觉效果相同,已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项目上的近似商标,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不予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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