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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信社引进民间资本 深化改革发展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8-30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来,山东全省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引进民间资本的政策要求,牢牢把握方向,主动降低门槛,畅通渠道,拓宽领域,大力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农村商业银行组建、风险化解等工作,民间资本(包括公司法人和自然人)已成为山东省农村信用社重要的产权基础和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今年7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共吸收利用民间资本592.6亿元,较省联社成立之初增加459.5亿元。其中引入股本参与产权改革466.3亿元,参与历史包袱化解120.9亿元,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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