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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口集团紧急行动应对双台风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8-06

  8月2日凌晨1时,连云港港口集团紧急召开“防抗强热带风暴‘苏拉’和‘达维’工作”的防台防汛紧急会议,会议通报了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的海浪警报,传达了市政府防抗台风紧急会议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年第9号第10号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并全面部署了集团防台防汛工作,确保职工生命财产、港口重大设施设备、在港船舶和货物安全。
 

  一是及时发布《热带风暴和强热带风暴预警公告》,启动集团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将台风信息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并通过职工传达到职工家属,做好各项防御措施,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加强防台抗台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靠前指挥,按照“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的原则,层层落实防御措施,确保港口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港口基础设施和设备、在港货物和船舶的安全。

  三是根据要求,组织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大型机械设备防风装置、怕湿货物的苫盖等专项检查工作,认真落实上下机械、车辆、货垛等高空作业以及船舶在泊、采石场、建设工地施工的安全措施,做好西大堤交通管制和在港大型船舶的紧急疏港工作,加强对供电线路、通信线路的巡查,根据应急预案要求,确保安全供电和通信线路畅通,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各单位主要责任人坚持带班和24小时值班,坚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映问题、及时处置问题;及时与集团生产业务部值班室保持联系。

  五是要求各单位、部门在组织抢险过程中必须以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为第一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或减轻灾害损失。抢险过程中,要统一调度,分组行动,不得单独巡视,以防不测。台风、大潮侵袭时,应停止一切作业(需动用机械抢险的除外),并切断码头设备的电源,但应保留必要的现场照明。

  六是灾害天气过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核实损失情况,积极做好后期处置工作,近最大努力降低灾害损失,并尽快恢复港口生产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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