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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走出去”树立“五个层面”发展目标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4-06

  一是扩大资源总量。煤炭地质储量在现有基础上争取每年提高10%,煤炭产能达到1.5亿吨。省外建成鄂尔多斯一个7000万吨基地,伊犁、呼伦贝尔两个3000万吨基地,贵州、陕西两个2000万吨基地。伊犁一矿、巴彦高勒、高家堡、庆升、新上海二号、西一矿六个1000万吨矿井。境外重点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锁定开发3-5个大型整装优质煤炭及其它矿产资源项目。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以煤炭转化、深加工和提高产业链价值为方向,以建设循环经济园区为重点,根据外部区域经济特点,培育发展电力、油气、煤化工和装备制造等产业,省外建设内蒙、新疆、云贵、陕西四个煤电一体化基地,形成伊犁、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三大综合能源化工产业基地。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外部发展模式,构建“集团母公司—区域性公司—项目实体”的管理机制,建立适应外部区域特点,政策统一、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管控适度的运作机制。

  四是推进技术创新。加强与外部的技术交流合作,建设外部技术研发基地,在软岩支护、矿井热害、“三下”采煤、褐煤提质、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防冲击地压、瓦斯抽采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

  五是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优秀人才“走出去”,形成一批勇于开拓的经营管理人才,业务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吃苦耐劳的岗位操作人才,真正使驻外人员派得出、留得住、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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