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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矿集团“四四”工程铲除滋生腐败土壤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7-01

  一是强化教育软实力,营造“不想、不愿”的环境。在理直气壮地加强正面思想教育的同时,深入开展廉洁文化下基层活动,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发挥正反两个典型和案例警示作用,使党员干部从中引以为戒,做到自警自省、防微杜渐,不断提高遵纪守法、崇尚廉洁的思想意识,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理念,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种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侵蚀。

  二是强化惩治威慑力,打造“不敢”的氛围。在增强透明度,强化立体监督格局的基础上,扩大提前量,深化效能监察工作,并保持高压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用好办案成果,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不断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是强化机制控制力,构建“不能”的围城。根据省国资委、山能集团的要求,龙矿研究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决策范围、权限、程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都必须按照管理权限、议事规则,提交相关会议集体研究,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意见。

  四是强化责任约束力,形成“不让”的合力。一方面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惩防体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双维度二元连接考核”,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体化反腐倡廉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认真真地贯彻到底,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体系责任制,使各级党员干部清醒地认识到“不抓廉政就是失职,违反程序就是渎职”,不仅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而且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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