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三钢集团公司提高录用大学生待遇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5-30

  近日,三钢集团公司出台实施《关于提高三钢高校毕业生待遇的规定》,进一步营造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

  按照这一规定,由公司人事处招收录用的重点本科、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提高岗位工资、照顾配偶就业等方面,将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待遇。为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更好地安家置业、服务企业,《规定》还特别提出,对在三钢工作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在新购首套住房时提供10-15万元的一次性无息委托贷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