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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信社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兑付资金已全部到账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12-14

  为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200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支持农村信用社利用中央银行资金化解历史包袱,转换经营机制,提高支农能力。2003年,江苏省68家农村信用社法人单位认购了71.86亿元央行专项票据。经过6年的不懈努力,截止2009年12月3日,经人总行及银监会审核,该省最后一家兑付单位泰兴市农信社1.62亿元央行专项票据资金顺利到账。至此,江苏省71.86亿元央行专项票据资金已全部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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