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发展目标确定

文章来源:山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8-31

  从山西省环保厅召开的焦化行业准入培训会上了解到,在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发展目标中,今后几年,山西省将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到2015年底,分期分批淘汰未纳入国家准入公告的焦化产能4000万吨左右,将全省焦炭总产能控制在1.2亿吨以内。产业集中度也将大幅提升,到2015年,培育一批采用国际先进炉型,产能达1000万吨级和500万吨级的特大型焦化企业。焦化企业数减少到60户以内,全省前十位焦化企业产能占全省产能比例达到60%以上。

  开发推广炼焦清洁生产新工艺,产业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符合准入条件的焦化企业可享受免减缓交排污费、外运出省焦炭运销服务费等多项费用,以及优先信贷支持、优先供应煤源、优先铁路和公路运力等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