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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对屯兰矿南四盘区进行复产验收

文章来源:山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7-01

  4月30日,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常委、总工程师游浩,副总经理、安全监察局局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曹耀丰带领各专业相关人员组成的屯兰矿南四盘区恢复生产现场验收领导组,深入西山煤电屯兰矿井下,对该矿南四盘区进行恢复生产验收并召开通报会。

  此次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分别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与防治水、综合管理七个方面对屯兰矿南四盘区井下作业现场进行了全面覆盖检查验收。

  在通报会上,检查组通报了此次检查情况,并提出验收意见。屯兰矿汇报了对在4月9日检查验收中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曹耀丰要求屯兰矿要抓住当前契机,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统一思想,高标准、严要求地加强基础管理,加大技术研究力度,齐心协力搞好下一步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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