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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集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8月份月供电煤增幅达24%

文章来源:河北省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08-09-17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全力组织煤炭生产,8月份以来,按照新的电煤供应规模,已由月供240954吨提高到297800吨,增幅达24%。

  峰峰集团积极发挥大型国有煤炭企业的生产主力军作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煤炭生产,对各生产矿井和煤炭运销和铁运单位每天一调度、一平衡、一协调,开足马力多出煤、出好煤,保持了煤炭生产的良好势头。截至8月13日,峰峰集团今年已生产原煤813.96万吨,超计划54.33万吨。在煤炭运销中,集团不惜牺牲企业利益,减少原煤入洗、增加电煤供应。

  峰峰集团严格执行国家的电煤价格政策, 自己消耗上升的成本,集中力量优先保证重点电厂用户的生产用煤,保证了电煤价格稳定。据了解,集团对重点电厂用户马头发电厂的1-7月份合同兑现达到了1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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