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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矿集团完善五大机制加大源头预防腐败力度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3-24

  一是完善企业资产监管体系,形成法规约束机制。健全资本投资决策机制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建立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规范资产经营,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制衡机制。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防止权力失衡。

  三是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形成内部制衡机制。围绕用人权、财权、物权和事权,从操作层面上实行适度集权、合理授权和分级管理,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四是完善企业管理人员选聘制度,建立规范的用人机制。健全竟聘、考评、选任、辞退、辞职、任职回避、轮岗交流、失察追究、任期试用、纪检监督组织和职工群众对选人用人监督等制度,规范用人机制,预防用人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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