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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集团青岛高速公司正式托管胶州湾高速公路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1-22

  1月1日,根据《青岛海湾大桥特许经营权协议》及《胶州湾高速公路租赁经营协议》约定,青岛高速公司正式托管胶州湾高速公路,拥有该路及其附属设施、广告的经营权。目前,已完成相关票据的制发工作,培训了胶州湾高速公路管理分处财务人员,同青岛市交通委员会成立检查小组对胶州湾高速公路及其所辖9个收费站的收入、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协议条款各项内容已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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