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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国企要率先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文章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07-12-28

  企业效益好了,老板的钱增加了,但员工的收入却是好多年停滞不前。如何才能改变这个局面呢?杭州市长蔡奇在24日的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的联席会议上表示,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职工工资。

  这样的机制,将首先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始运行。蔡奇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主管部门,要把职工工资增长作为对企业经营者的考核内容,把经营者收入增长与职工收入增长相挂钩,确保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据悉,杭州的服装加工、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一线职工年收入一般都在1.45万元以下(包括超时加班所得),只占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1.5%。

  即使是今年申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114家单位的职工平均工资,也有60%达不到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有10%接近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不少企业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支付标准,有的企业以计件工资冲抵加班工资,计件单价偏低。

  今后,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还将进行企业收入分配的调研,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促进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蔡奇还要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方面的检查督促,重点对企业执行当年工资增长指导线标准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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