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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进入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文章来源:马鞍山日报  发布时间:2007-12-27

  最近,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科技部等6部门联合发文,正式启动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马钢被批准为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到2007年,马钢主动关停了5座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允许生产到2010年的300立方米高炉。在充分发挥现有的节能减排设施作用的同时,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在马钢新区建成了能源控制中心、冶金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及循环再生利用工程,以及干熄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等一批节能减排环保项目,使全年节能减排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为加强能源环保的管理,切实把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落到实处,马钢组建了两公司能源环保部,编制了《马钢建设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规划》,并获得国家批准。召开了首次马钢两公司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工作运行机制,全员节能减排激励机制和领导干部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并于今年9月全面启动了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到年底开始进入组织实施、整改提高阶段,马钢老厂区污水工程建设正按计划推进。目前,马钢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使马钢两公司废水、废气排放、固废综合利用率等主要经济、环境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的标准。

    在加大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力度的同时,马钢通过自筹为主,充分利用国家节能减排激励政策,多渠道争取节能减排资金,2007年,马钢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6号锅炉、饱和蒸汽发电、鼓风脱湿、新区烧结余热发电、六汾河污水处理等6个项目上,获得国家节能改造财政奖励资金1.46亿元。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上,与发达国家的资金集团签订了减排购买协议,为马钢发展循环经济增添了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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