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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粮食集团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区(岗)”活动

文章来源:深圳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2-14

  为巩固和发展粮食集团党委系统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进一步发挥共产党员在企业实际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粮食集团党委于今年“七一”在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了创建“党员示范区(岗)”活动。集团党委向13个基层党支部进行了授牌,全系统121名在岗共产党员参加了创建活动。根据深粮委[2007]3号关于“党员示范区(岗)”的示范内容和要求,集团党委成立检查小组,由集团分管党委副书记李新传同志带队,于12月4日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区(岗)”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创建“党员示范区”的情况

  参加创建“党员示范区”并授牌的有13个党支部,其中:12个党支部按要求在本单位悬挂了“党员示范区”标识牌;1个党支部没有设置“党员示范区”,和悬挂“党员示范区”标识牌。

  二、创建“党员示范岗”的情况

  全系统参加创建“党员示范岗”的在岗共产党员共121人,其中:118名党员在办公桌或服务窗口设置了“共产党员”标识,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员工和社会人员的监督,但也存在个别未完全符合要求的现象。

  从检查情况看来,大多数基层组织和党员通过创建“党员示范区(岗)”活动,能够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示范内容,取得良好的效果。尤其是部分窗口单位和党员,以“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得到部队官兵的高度赞扬和社会人士的一致好评。对于个别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不够落实,创建“党员示范区(岗)”活动效果不够理想,不符合要求的基层党组织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并适时进行复查。集团党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应把创建“党员示范区(岗)”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真正发挥企业共产党员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形成“党员带头做示范,员工跟着党员走”的良好局面,为进一步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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