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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钢铁集团和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文章来源:山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2-10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别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12月5日上午,山西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共同为它们授牌。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共评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98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25个。山西省太钢等9家企业和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荣获这项殊荣。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徐改清在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授牌仪式上说,模范和谐企业反映的是一个企业,而模范工业园区则反映的是一个企业群。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规范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为我省各企业和工业园区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希望太原高新区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与职工共谋发展、共创效益、共享成果,把创建活动搞得更加扎实,更加有效,为建设和谐山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新伟表示: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既是对太原高新区创建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高新区继续做好这一工作的鞭策和鼓励,我们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姚新章出席了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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