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重庆国企融资担保400亿元鼎力支持三农建设

文章来源:重庆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10-24

重庆兴农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是重庆市委、市政府为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通过担保的介入,盘活农村沉睡资源,撬动金融资源不断流向农村地区,缓解“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而成立的公司。公司组建5年来,时刻牢记着姓“农”使命,抵挡住市场诱惑,履行社会责任,全力解决“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今年9月底,集团累计支持“三农”融资400亿元,有效盘活农村“沉睡”资源180多万亩。去年至今累计帮扶贫困区县贫困开发项目和贫困主体融资45.5亿元,完成2015-2017年扶贫融资目标的91%,在酉阳、彭水、巫溪、城口等几个重点支持贫困县打造了8个典型帮扶示范点。

一、建立机制,金融扶贫基础不断完善。一是成立了农村金融研究所和专司“三农”的业务部门,做到产研结合,引领农业信贷担保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事业发展。二是加强支农业务考核,明确支农扶贫业务发展质量指标、风控指标、管理指标在年度考核中不低于70%。三是拨付专款建立“三农”和扶贫客户的信息资料库。四是为引导客户经理多开发“三农”和扶贫项目,在差旅费上予以政策倾斜。五是凡按规范操作的支农扶贫项目,集团公司与区县公司对半分担风险,以鼓励区县公司更多地开发支农扶贫项目。六是明确集团公司人才提拔、培养需下派到扶贫区县锻炼一年,目前已经在秀山、酉阳、彭水、忠县、武隆、奉节等区县下派了业务骨干。

二、创新产品,金融扶贫载体不断丰富。按照“一区域一产品”、“一农户一方案”的思路,选取大足为试点区县,建立贫困地区和农户名册、扶持台账和扶贫担保项目库,开发推广“农业产业链”“农户联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模式和产品,最大限度满足贫困地区、贫困农户融资需求。探索推广应用微贷担保技术,开发自助循环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品种,推广农业集群、批发担保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担保模式。目前,成功开发了城口县东安乡发展“乡村旅游”农户小额贷款担保项目,开县大进乡个体经营户及农业专业合作社小额贷款担保项目等。尤其是石柱兴农担保公司创新实施了“聚宝盆”精准扶贫计划,对贫困户由“补血”到“造血”,帮助贫困户实现可持续脱贫,截至9月底,“聚宝盆”计划担保扶贫款798.57万元,涉及15个贫困村近500个贫困户。

三、专门通道,金融扶贫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压缩支农扶贫项目办理时间,限时办结。对各子公司、区县公司上报的扶贫项目,集团公司设立专门通道、召开专场评审会、制定专门流程,提高支农扶贫项目办理效率。如石柱县枫木项目,从上报到办结仅用三天时间。二是集团公司每年都要组织客户回访及客户满意度调查,对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议不断整改,如对中小微客户采取表单式的服务,简化了流程、简便了操作。三是针对每一位客户,进行综合金融产品设计,不仅仅局限于融资担保,同时包括做金融理财、资产管理、股权基金、咨询及资产评估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四是执行差别化定价制度,对涉农项目执行不高于2%、扶贫项目执行不高于1%、对贫困户免收担保费的低担保费率政策,远低于商业担保3%左右的收费标准,让“三农”切切实实地得到了实惠。同时,充分发挥“三农”与金融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银行等资金供给方沟通协调,有效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三农”融资成本1-2个百分点。按此计算,仅酉阳县就节约融资成本1000多万元。

四、运用“组合拳”,打通金融扶贫“最后一公里”。兴农担保充分运用“1+26+5”伞形担保体系优势,纵向延伸服务触角、横向拓展服务功能,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资产管理及无偿捐赠“组合拳”真帮实扶。一是组建了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构,率先建立了“三权”资产评估标准,有效解决了农村资产评估难、收费高、效率低、技术标准不统一、价值难以发现和认定等问题。截至今年9月底,累计涉及“三权”资产评估342亿元,其中,流转地125亿元、宅基地64亿元、生物资产30亿元、林权116.3亿元、农村房屋6.7亿元。二是搭建了农村不良资产收储平台。为有效收储、经营、管理和处置农村不良资产,保障“三农”的合法权益,确保涉农担保项目持续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今年9月底,累计收储不良资产1.8亿元。三是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统承统贷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今年5月,全市首个高标准农田建设融资担保项目正式落地。该项目由兴农担保提供担保,重庆银行提供960万贷款,支持双亿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连片打造5000亩高标准农田,用于发展木本油料基地。截至9月,集团公司已承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融资项目资本金31.85亿元;已与国开行、农发行签订长期政策性贷款协议并取得整体授信87.5亿元;已实际筹集到位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资金36.28亿元;已与13个区县政府、区县实施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使用协议》,已实际向16个区县实施主体拨付到位搬迁资金35.45亿元。四是探索支持区县公司在重点乡镇、街道建立服务点,成功开发运营了农户线上投融资和农产品进城、农资及消费品下乡电子商务系统,进一步组合好、运用好体系资源,打通城乡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