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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深化国企改革配套文件印发 国有企业改革开新局

文章来源:西藏自治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07-25

近日,西藏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在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印发的《关于推动自治区国有企业规范经营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基础上,印发了《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进工作方案》《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金融资本 实业资本分离监管方案》《关于进一步理顺区属国有企业出资管理关系的工作方案》3个配套文件。

3个配套文件是为落实《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所作的补充性文件,是开展重点工作的作业手册。《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进方案》,明确了16家区直机关单位管理的40户企业集中监管方式和程序步骤。《区财政厅 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金融资本 实业资本分离监管方案》,明确了金融资本、实业资本分离的目标、原则、划转方案及保障机制。《关于进一步理顺区属国有企业出资管理关系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理顺区属国有企业出资管理关系的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及任务分工。

下一步,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将按照3个配套文件瞄准“国有资本集中统一监管、金融实业资本监管分离、理顺出资管理关系”的战略目标,按照优化西藏国有资本布局,加快国有企业战略重组,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等方面具体改革要求,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各(市)地、各企业,针对各项改革任务抓落地落实。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会、年总结”机制,将3个配套文件重点任务做好分工分解,压实责任人、明确改革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3个配套文件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向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进行全面汇报。持续强化监督问效,将3个配套文件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硬指标”,与区直部门年度考核相挂钩。同时,将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巡视巡察范围,推动真刀真枪抓改革。确保3个配套文件明确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为推进西藏自治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开新局,力争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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