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6-05-14
黑龙江省国资委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印发贸易业务管理指导意见、加强业务监测等基础上,制定《出资企业贸易业务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动出资企业贸易业务全链条管控,指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锚定战略导向,明晰治理总体要求。《方案》坚持聚焦主业与提升质效、短期效应与长效机制、风险防控与责任追究“三个并重”原则,以“聚焦主业、依法合规、风险可控、质效提升”为核心目标,按照贸易业务规模、户数、人员“三个减少”要求,从严管控贸易,切实防范低利润、高风险业务,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狠抓集中整治,推动问题整改清零。《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对排查发现的违规贸易、风险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严查严改,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聚焦合同订立、货权管理、物流运输、资金结算、业务履约等关键环节强化刚性约束,“以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处置严厉、效果明显”为要求,坚决纠治各类不规范行为,限期压降潜在风险,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全过程规范管控。《方案》坚持系统思维,着力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贸易业务全生命周期管控机制,以整章建制夯实内控基础,以源头治理筑牢风险防线,以过程管控规范业务运行,以跟踪监督抓实闭环管控,以考核引领强化目标导向,以责任追究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手段加强穿透式监管,从制度和技术层面夯实贸易业务风险防控基础,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贸易风险的底线,持续提升贸易业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黑龙江省国资委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强化出资企业贸易业务管控,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夯实管理基础,推动贸易业务与主业发展深度融合、协同增效,以扎实的治理成效为龙江国资国企发展赋能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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