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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浙江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10-16

近日,浙江省国资委党委出台了覆盖全省国企的《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浙江全省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26条,提出了浙江建设清廉国企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实施意见》突出强调要把清廉国企作为战略载体,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对接、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努力打造与清廉浙江目标相匹配、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与职工群众愿望相呼应的清廉国企,以清廉国企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凝聚力和带动力。

《实施意见》明确,以2022年、2035年为节点,分两步走,扎实推进浙江全省清廉国企建设。到2022年,全省国企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更加落实到位,清廉国企建设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严密完备,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到2035年,清廉国企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有效构筑,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和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国企全面建成。

围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浙江建设清廉国企的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突出“政治引领”,对浙江全省国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深化巡视巡察、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提出具体要求,并细化了加强国企政治建设的措施,确保国企忠诚于党、听党指挥。二是构建阳光清廉的国企治理体系。突出“权力制约”,注重推动清廉国企建设与深化国企改革同步推进,与加强国资监管同步对接,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效融合,将阳光清廉、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融入公司治理、出资人监管、改制重组、项目投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等权力运行全过程,实现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锻造勇立潮头的国企干部队伍。突出“队伍建设”,牢牢把握党管干部的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注重激励与约束并重,着力打造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家队伍,高素质专业化的年轻干部队伍。四是倡导厚德养廉的国企清风。突出“氛围环境”,注重发挥国企清廉文化的引领示范作用、廉洁从业教育机制的基础保障作用、清廉家风建设的特殊引导作用,弘扬主旋律,常敲警示钟,推动国企在遵守商业道德、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当好表率。

《实施意见》还明确,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是浙江全省国企国资系统的共同任务,要求全省国企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清”和“廉”的要求贯穿到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担负起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责任,协助党组织抓好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通过每年报告工作进展、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纳入业绩考核体系、加强工作宣传引导等方式,不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成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清廉浙江建设的国企样本。

【责任编辑:李巨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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