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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创新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4-08-1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表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将成为我国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这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方向和要求,也给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带来挑战。如何加快探索并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机制,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面临的挑战


  党组织政治功能导向与混合所有制企业逐利本性之间的兼容性挑战。注重承担社会责任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导向,在由国有单一投资发展成混合所有制企业之后,企业利益关系呈现多元化,不仅有企业与社会、政府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存在着多元投资方、投资方与经营管理者及职工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等。在此背景下,企业利益相关者会表现出显著的逐利性诉求,与其政治导向形成冲突。


  党组织行政治理机制与企业市场化治理机制之间的兼容性挑战。混合所有制企业多元投资方之间可以形成天然的制衡机制,有助于推动企业市场化治理机制的建立,这给传统的行政治理机制带来一定冲击。


  党组织工作稳定性与企业资源流动性之间的兼容性挑战。随着企业市场化的不断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部竞争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员工流动性也将进一步加强,这对党建工作载体及服务对象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冲击。


  党组织发挥作用所需要的资源投入与企业成本控制之间的兼容性挑战。通常,企业党组织工作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这与企业回报率最大化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单一国有股东的国有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之后,尤其是在其他股东所占股权比例与国有股权比例相差无几,甚至超过国有股权的部分参股企业里,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活动经费以及活动组织的便利性明显会面临其他投资方的成本控制的制约。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


  认识问题。要树立不管怎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与作用都必须加强,而不能削弱的思想。这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利与职责,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坚信党组织工作与企业经营工作的有机结合,可以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强大的制度优势与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进而提升企业软实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定位问题。混合所有制企业多元化股东的制衡机制,以及现代企业制度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次治理框架的健全完善,使厘清各方权责边界成为可能。在这种治理框架下,既要反对以国际惯例为由机械地全面否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也要反对将党组织定位于另外一个“政治中心”,甚至定位为“最高权力中心”。党组织的正确定位应该是有效融合和渗透于企业决策、执行以及监督各环节之中的政治核心,并以此为“支点”,围绕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发挥作用的路径问题。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仅仅是多元投资的一方,各投资方按照自己的股份都有发言权。在这种情况下,党组织要改变“以党代政”的惯性思维和“行政化”的刚性手段,正确处理好与企业董事会的关系,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充分发挥作用。要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与公司法赋予的出资人依法选派产权代表、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人员以及经营者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对人才的激励约束机制,努力创造优秀人才干事创业新环境。


  党组织自身建设问题。当前,国有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面临政工干部队伍不稳定、部分企业党员发展滞后以及党组织工作机构和人员不合理压缩等棘手问题。对此,要反对那种认为党建工作可有可无的思想,纠正在改革中不适当地撤并机构、压减人员或者把党务工作部门当成安置场所的错误做法,合理设置党务机构和人员;要抓好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既懂党务又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改进党组织活动,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加强基层党建设和提高党员政治业务素质上来。


  创新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路径


  通过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法律地位。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必须明确要保持党的组织架构,正常开展党建工作,在公司章程和合资协议中明确规定“两公开两纳入”,即党组织及工作机构公开挂牌、公开活动,党务人员纳入编制,党的活动经费纳入预算,并因应形势变化,及时制订《党委会议事规则》《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建立与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党组织工作机制。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确保党组织在董事会、经理层中的重要地位,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这一领导机制得到较好发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组织参与决策机制,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在党内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给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决策,同时建立党员董事向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制度,及时反馈决策结果。要建立党组织按规定先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再提交决策的机制。要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新机制,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为一体,形成“同布置、同考核、同奖罚”考核机制。


  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各方股东委派的领导班子建设。要将“务实、和谐”作为班子建设的重要目标,“求大同存小异”,在共同经营管理中,实现协同一致的目标。要抓好党员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积极开展“双培”活动,努力把技术和管理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为推动公司发展的中坚力量。


  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途径。建立决策前共同磋商制度,加强沟通,力争在重大决策问题上取得共识。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使其他股东对党组织的作用实现由陌生到了解、认同的转化。改进活动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党组织活动,主动让其他股东代表了解党组织工作及其成效,加深其对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企业利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本文章摘自8月10日《光明日报》,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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