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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民法典
切实抓好宣传贯彻实施 着力提升国资国企法治建设水平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30

7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紧密结合国资国企实际,研究部署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主持学习会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将民法典贯彻落实到国资国企各方面,着力提升国资国企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围绕学习民法典作了专题讲座。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袁野作了交流发言。国资委党委委员参加集体学习。

会议认为,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的重大成果,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突破,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和发展人民权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要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实化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切实抓好贯彻实施,确保民法典在国资国企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会议强调,国资委机关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纳入国资国企工作全局,着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国资国企事业健康发展。国资委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牢固树立民法典蕴含的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养成法治自觉、法治习惯;带头学习民法典,吃透民法典的立法理念、核心价值,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带头遵守民法典,自觉践行民法典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基本理念,规范履职行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带头运用民法典,推动国企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和职工权益,扎实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把民法典的学习成效体现到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实践上来。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依法监管,不断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对照民法典清理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依法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持续强化出资人监督,保障国有资产权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持续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充分尊重和保障民法典赋予企业的权利,更多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行权履职,增强国资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依法治企,指导推动中央企业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打造法治央企;不断提升企业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将民法典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转化为企业的运营准则;切实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加强法律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法律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确保企业稳健高质量发展。

国资委总会计师、副秘书长,驻委纪检监察组、各厅局、直属事业单位厅局级干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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