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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英调研中铝公司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建会上
的讲话精神 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

文章来源:驻委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8-05-23

5月21日,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资委党委委员陈超英来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就企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期间,陈超英同志与中铝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葛红林,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赵钊,以及基层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听完大家的发言后,陈超英指出,近几年来中铝公司发生了深刻变化,扭亏为盈打了翻身仗,抓党的建设打出了精气神,党风企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明显净化,企业面貌焕然一新。中铝公司从内心自觉主动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讲政治、抓管理,强党建、促发展,有行动、有成效,是中央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

陈超英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献,是我们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根本遵循。中央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结合起来,一体执行、落到实处,推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

陈超英结合中铝公司的实践,就中央企业如何深入贯彻全国国企党建会议精神、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讲政治”要心里认同、行动紧跟。中央企业必须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中,不仅看表态,更要看行动,关键看成效,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经济属性、社会属性三种属性认识到位、理解到位,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要切实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中央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使之成为根植于思想深处的坚强信念和指导行动的坚定立场。要在体制机制上真正把党的领导融入、党的组织内嵌于公司治理结构中,加强企业党建基础工作,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企业改革发展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三是党委(党组)要切实将主体责任扛起来、实起来。中央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敢”字当头,敢担当、敢碰硬、敢红脸,以管党治党的实际行动体现对党的忠诚;必须着力健全逐级传导压力的工作机制,解决管党治党责任和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必须用好问责这个利器,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担当,传递管党治党越来越严、越来越紧的强烈信号。四是纪委(纪检组)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忠于履行职责。要敢于担当、勇于监督,今后对于委管企业纪委书记不履职尽责、履责不到位的,要“一年约谈、两年亮牌、三年调整”;要准确把握本单位“树木”与“森林”,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积极探索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机构、配强队伍,不断提高能力素质。

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副组长李正义,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王黎晓等同志一同调研并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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