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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报告——党建】国企基层党建面临的新挑战及应对建议

文章来源:《国资报告》杂志  发布时间:2021-06-16

2016年10月,中央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为加强和改进国企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将近五年过去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尤其是基层党建情况到底如何,值得关注与思考。

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后党建工作的变化

(一)更好地融入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分别对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作出了详细规定。近三年,国有企业通过合法和规定的程序分别将党委嵌入董事会,纪委嵌入监事会,通过党委常委(委员)担任董事、纪委委员担任监事,很好地解决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的问题。

但是,从实践来看,党委、纪委与企业“三会”决策的内容、边界和责任仍未完全分隔清晰。比如,一些国企建立了党委常委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并不是都是党委常委,增加了组织会议的难度和班子间的不和谐因素。重大问题决策放在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被大大弱化成了“摆设”。纪委和监事会受制因素较多,独立性差,行使监督权或针对高管的罢免建议权、诉讼权等非常有限,尚待体制机制更大的改革。

(二)国企党组织使命更加清晰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明确了其承担的八项基本任务。同时,在三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即基层党委基本任务和主要职责概括为“8+2+5”,基层党总支(支部)是“8+1+5” 模式。

2017年以来,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及其二级企业、三级企业陆续完成了党建工作进章程工作,解决了党委和部分支部层面“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的问题。

目前看,国企基层党委“把管保”已落实,重点在厘清决策范围和提高决策效率;法人国企党支部“把关”已有政策,尚需积累经验;但非法人国企党支部,如分公司或事业部制、部门型非法人单位的党支部,项目部党支部,跨单位(部门)的机关型、联合型党支部,党组织如何发挥作用尚无明确政策依据。

“两对两管”是实现党的领导的主要路径

加强国企基层党建,意义重大。2018年7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还有不少‘中梗阻’。在一些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在总部一级做得比较好,再往下延伸则存在层层递减问题。”这段讲话非常有针对性,指出了国企基层党建的主要症结。

笔者认为,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都要在企业中发挥领导作用,但要注意的是党的领导不是党包揽一切,主要体现在“两对两管”。

1.对“三重一大”事项前置或把关

“三重一大”事项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党组织前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同时也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

如今党的建设上升到“最大政绩”的重要地位,但党的领导并未有效延伸到所有基层党支部,任务与组织体制不相匹配。一些国企干部职工对党建仍持“嘴上重要、心里排斥”的态度。一些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不通过集体决策,由经理(厂长)“一言堂”说了算;或有集体决策的机制,但所有重大问题都在董事会、经理层组成的经营层,在之前董事会、经理层重合的体制下更是如此,党组织不参与,特别是在党支部层面问题更为突出。

2.对人财物的全过程监督

企业中使用人财物的环节容易发生腐败,各级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特别是上级组织要为下级组织创造条件,让基层党支部理所当然地承担起这个重要责任。企业中任何组织对人财物的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财经纪律和人事制度。党组织对人财物的权力,也接受企业其他组织和全体职工的监督。

但在一些国企中,党支部书记缺乏有效的用人权,也无渠道了解本单位财务状况,不审批潜在风险最大者——经理、厂长支出的费用非常普遍,因此很难发挥监督作用。

3.进一步健全党管干部的体制机制

2019年3月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同年4月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均将党管干部作为第一原则。从这两个新条例所规定的工作程序来看,党对干部的具体管理权限包括培养权、推荐权、动议权、考察权、决定权、考核权、监督权,其中决定权是核心。宏观的管理权限还包括将党的领导贯穿干部工作体制机制始终,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研究制定干部管理的工作制度等等。

干部是企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干部工作政策性强。有些国企领导根本不熟悉干部政策,却掌握着对干部一系列的培养权、推荐权、动议权、考察权、决定权、考核权等。还有些企业基层党组织游离于干部工作之外,行使监督权乏力,难以承担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重任,更别说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了。

4.进一步健全党管人才的体制机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基层党组织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在一些国企,经营层主管人才一切工作。党组织不参与其中,发现和培养人才难,也没有推荐人才的话语权,搭设不了党员和群众展示才华的平台,也无法系统建立人才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格局、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等。

对加强和改进国企基层党建的几点建议

1.将党对国企的领导充分延伸到基层

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关键是全面落实党组织(包括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建立党领导下的经理、厂长负责制,重点是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在制度的设计上,将党的委员会嵌入董事会,通过党委委员或支部委员担任董事将党的委员会与董事会合二为一。不设董事会的,推进党组织与经营班子的双向进入和交叉任职,即符合条件的经营班子成员通过选举程序进入党组织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法定程序进入经营班子。取消中小型国企党委常委制,强化党委、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责。

厘清党委、纪委、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决策的范围和责任。当前尤其要关注在不设董事会的基层单位,建立党支部与经理层双向进入、党政交叉任职的机制,党支部承担“8+1+5”的职责,并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把关”。这样党的领导上下贯通后,不仅确保上级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有效贯彻,且因为党政班子成员重合度高或基本一致使决策的程序也更简化。

2.基层党组织应牵头建立健全企业运作机制

基层党组织应根据上级的规定,协调各方和牵头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三重一大”、发展战略、干部、人才、生产、管理、考核、财务、科技、质量、企业文化、群团工作等方面的制度,并加以贯彻实施。值得提醒的是,党组织负责牵头制定这些制度和建立相应的机制,并履行监督责任,但执行和责任的主体并不都在党组织本身。涉及到党政组织的分工是基层单位做好党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笔者将设党支部的国有企业单位党政组织容易模糊和责任不清的主要工作职责建议作下表的分工:

3.抓好领导班子原则性和团结度统一

党组织负责人有更多机会学习党内文件,参加党的会议,领会上级精神,因此更适合承担起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的职责。

在党组织领导下的经理、厂长负责制的情况下,党组织负责人不能大权独揽、“越厨代庖”;在目前经理(厂长)负责制的模式下,党组织负责人应补好位但不能越位,否则都会影响班子团结,对企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领导班子团结与党政主要领导密切相关,党组织负责人是关键。党组织要抓好领导班子原则性和团结度的统一,既不能因为没有正确方法的原则影响班子团结,也不能因为一味追求“老好人”的团结而丧失底线原则。

4.动态围绕企业不同阶段的重点发力

企业是从事生产、运输、贸易、服务等经济活动,在经济上独立核算的组织。经济性是企业最显著的特征,企业所有的工作都要促进其经济发展。企业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即使在同一年度不同月份,都有工作的重点。党组织应围绕企业不同的重点发力,与领导班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动员各级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来完成企业不同的阶段工作,直至实现全年的目标任务,使党建也成为生产力。

5. 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十分关键

既要做好国企党建,又要实现经济目标,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关键,尤其是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基层既懂党建又懂业务的党务工作者尤其是党支部书记仍然缺乏,这成为党的领导作用向基层延伸最大的掣肘因素。要重视基层一线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从业务干部队伍中选拔党务干部,也要从党务干部队伍中选拔业务干部,应从组织上和制度性地加强双向培养、选拔、使用。在不少国企,党委书记、董事长到龄退休或交流调整空缺后,论资排辈由总经理来接任。其中不少总经理虽之前兼任副书记,但因为工作重心在生产经营,履新后容易越位总经理接任者的工作,或因为缺乏党建经验,不熟悉如何抓党的建设。党委书记、董事长这个岗位十分重要,上级组织部门要对候选人提前进行“跨界”培养。

国有企业具有经济和政治的双重属性,其成功经验能为别的社会组织提供很好的借鉴和示范作用,但是阻碍国企党的领导作用发挥的因素具有历史性,切不可低估其长期惯性的负面影响。因此,要更加注重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地推出新机制和加强既有制度的督促检查,立足当前和未来两个维度,实事求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建设,促进国有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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