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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月度新闻

文章来源:《国资报告》杂志  发布时间:2021-06-16

1.“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引导国企进一步深化改革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一章,分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三个部分,对国企重组、混改和现代企业制度等重点领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引导国企进一步深化改革,成为更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2.国资委党委召开国资委暨中央企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3月1日,国资委党委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国资委暨中央企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会议强调,国资央企系统要深刻领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史为镜、以史明志,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会议要求,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起来,同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3.郝鹏在《旗帜》杂志撰文: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近日,《旗帜》刊发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署名文章《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乘势而上开启“十四五”奋斗新征程》。郝鹏强调,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4.区域性国资国企综改试验取得积极进展

3月30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有关情况。截至目前,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共有两批7个地区入选。第一批综改试验在完善体制、优化结构、激发活力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不同所有制经济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第二批综改试验区将尽快制定方案并启动实施,积极打造综改试验升级版。各地将结合区域发展定位,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混改上市等改革将迎深层次突破。

 

5.国家机关等所属国企公司制改革工作今年收尾

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于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的要求,3月19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推进会。会议提出,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必然要求。年底完成公司制改革收尾工作任务艰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推动,强化政策支持,强化宣传交流,全力攻坚克难,按期高质完成改革任务。

 

6.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再部署、再推进

3月31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推进会,对推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进行再部署、再推进。会议指出,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基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是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动力的关键举措,是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保证今年底完成各级子企业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的户数占比超过70%的任务目标,确保2022年6月前基本完成。

 

7.国资委发文推进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国资委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指导中央企业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通知》提出,各中央企业要在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自查,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改革文件相关任务再对标,从责任主体、专门制度、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要求各中央企业及时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要杜绝久查不追等“零追责”现象,切实发挥责任追究震慑遏制作用。

 

8.国务院国资委建立央企责任约谈机制

3月9日,国资委印发《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明确将针对中央企业发生的重大问题、资产损失或风险隐患以及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重大事项,及时开展责任约谈工作。业内认为,责任约谈与提示函、通报工作规则等形成统一机制,将推动国资监管进一步融入中央企业日常运营,不仅对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资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也将助力相关企业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和合规管理水平,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9.国资委出台意见加强地方国企债务风险管控

3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八大举措,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坚决守住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大公国际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李剑认为,《指导意见》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修复地方国企信用。接下来,各地方国资委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到标本兼治,注重企业自身信用能力的提升和债务风险的防控,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10.国源公司管理权移交,央企煤炭资源整合迈向新阶段

3月25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转隶仪式上,中国国新与中煤集团签署转隶协议,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国源公司管理权正式移交中煤集团,标志着中央企业煤炭资源整合基本完成。“十三五”时期,国资委推动中央企业完成煤炭去产能1.19亿吨,提前超额完成1.12亿吨的目标任务。煤炭行业在完成去产能任务后,重点将转向优化生产力布局和产品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开启央企煤炭资源整合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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