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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京举行

文章来源:监事会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4-12-03

  11月27日至28日,监事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京举行。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王文斌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在京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局级专职监事以及监事会工作局有关同志参加了培训。

  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辅导读本,以及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在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暨国资委直属机关冬训班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王文斌传达了第72次国资委党委会议有关精神,主持并听取了各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关于2014年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思路的汇报,并对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张毅动员讲话精神、依法依规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事会工作作了部署。监事会主席对分管办事处工作进行了点评,围绕进一步树立问题和风险导向、增强监事会监督有效性进行了研讨。

  王文斌在讲话中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监事会要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用改革的办法和法治思维,加强、改进和深化监事会工作,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树立问题和风险导向,把发现问题、揭示问题和报告问题作为监事会下一步工作的主要任务以及监事会履职成效的重要体现,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理念,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要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查账、受理群众举报、接待来信来访、开展访谈座谈等有效手段,提升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王文斌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坚持依法监督、依法履职,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要进一步汇聚监事会集体智慧,做好有关法规制度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促进监事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监督检查结果公开机制,实现阳光监督、依法监督,努力打造阳光央企、法治央企。要进一步加强外派监事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宣传,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

  培训班上,监事会办事处和监事会局有关同志就集中重点检查、监督检查报告编报有关情况作了交流发言,有关专家作了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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